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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景画面的滥用导致视频数字舞美与节目内容在形式感上产生巨大冲突
LED屏幕制造技术的不断升级,让许多制作团队以及主办方对屏幕“高清”的特点爱不释手,在创作过程中便容易走入“因小失大”的误区。为了尽量体现高清屏幕的特性,制作方往往热衷于在现场视频墙上播放专门拍摄的实景视频作为背景数字舞美。例如在歌舞节目中,大量播放城市景观画面、人文生活类画面,想借此实现节目艺术演绎与屏幕现实呈现的结合,但结果却适得其反。
舞台节目表演追求很高的形式感,以色彩、光线、阵形为长,而大部分实景拍摄的视频,片中色彩过于丰富,将其做为舞台主背景,反倒会对舞台节目的形式演绎带来极大的损伤,让观众产生“看不过来”和“不知道该看哪”的杂乱感,原本用于加强节目效果的设计,最后却对观众的收看带来巨大的冲击,也违背了数字舞美设计制作为节目服务的基本原则。
2LED屏幕的滥用破坏了舞台表演区应有的灯光效果
LED屏幕生产使用成本的逐步降低,让许多创作者盲目追捧“全景视频数字舞美”的概念,在数字舞美设计中大量使用LED屏幕,更有甚至,所有的数字舞美景片都用LED来代替。但是许多创作者忽略了LED屏幕容易对舞台带来巨大光污染的现实,待舞台完成设计制作,进行整体灯光合成时,已经追悔莫及。
在节目的整体设计中,灯光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它能让整个舞台呈现神奇的空间感和层次感,让整体的视觉呈现更为丰富有趣。在传统的舞台数字舞美设计中,唯一的光源便是灯光系统,导演、灯光师、数字舞美师共同合作,便能利用灯光营造出独特的舞台空间。但当LED大量使用后,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舞台空间里的发光源除了灯光系统外,还多了各种自发光的LED屏幕,LED屏幕在各种视频素材的播放过程中,又因为画面的变化,不停改变着自己的发光强度与色彩,这种特性,使得舞台上的灯光控制变得更为复杂,光线的组合也更加具有挑战性。
笔者多次在大型晚会的筹备工作中发现,大量缺乏精密测算及规划的LED屏幕使用对舞台灯光系统的构建与运作带来了极大的干扰,它让灯光师无法精准测量节目表演嘉宾所需要的光照强度,也让舞台的整体色彩变得杂乱无章。
3只顾整体、不顾局部的LED屏幕使用习惯,让电视转播困难重重
许多大型晚会在现场进行的同时,大多会提出通过电视进行现场直播的传播需求。此时,晚会的创造团队不仅仅要考虑晚会的现场演出效果,也要兼顾电视的传播特性。
电视画面的基本构成单位便是不同景别的镜头,简单来说便是全景、中景、特写,而现场演出顾及的更多是“全景”效果。许多创造团队在进行数字舞美设计制作时,往往只考虑到全景呈现的“大效果”,对电视传播时候需要的中景,尤其是特写缺乏考虑。
在传统的数字舞美制作中,电视摄像人员可以通过寻找背景视频中亮度较低的背景或者色彩差异较大的背景做为拍摄主体的画面背景,实现独特的电视画面艺术效果,但在LED屏幕大量使用的今天,如果在设计之初没有考虑到电视镜头的需要,最终呈现的画面就会缺乏立体感,画面主体与背景容易贴合、重叠在一起,电视传播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4视频数字舞美设计空间感的缺乏,束约了演出现场视觉外延
与传统数字舞美技术手段相比,LED科技与视频数字舞美的运用,最大特色便是第二空间的营造。通过各种独特的3D技术,导演得以通过LED屏幕创造一个虚拟的视觉空间,这个空间与舞台上的现实空间结合,能极大地拓宽演出现场的视觉空间,让观众产生时空的交错感,呈现极为丰富的舞台视觉效果。
但实际上,大部分晚会的创作团队在使用LED屏幕时,依然将它视为传统的二维景片,而没有将它做为一个三维空间来进行处理,最后呈现的舞台视觉效果,不仅没有最大限度发挥LED的优势,还丢掉了传统数字舞美设计制作的特色,得不偿失。以上误区,在许多大型晚会的制作中都常常看到,如何让LED视频数字舞美能真正发挥其特点,做到更好地为晚会内容服务,笔者也尝试着提出如下建议:
(1)数字舞美设计初期,组建“大视觉”团队共同开展创作工作。笔者曾经与许多港台以及国外的大型演出团队进行交流,这些经验丰富的创造团队在项目启动初期,便会组建一个囊括数字舞美设计、视频设计、灯光设计、节目编导等专业人员的创作团队。从节目创造伊始,便会让各工种的专业人员深度参与其中,每一个想法的确定,都确保各层面技术的高度可执行性。与国内大部分制作团队先定节目创意和内容,再让周边工种参与的流程相比,初期便组建“大视觉”团队的工作方式更利于节目最终呈现时的一致性,能让各种艺术手段高度统一为一个目的,保证了节目最终的视觉和艺术效果。
(2)将视频数字舞美视作节目内容的一部分,让视频数字舞美为节目服务,而不是节目为视频服务。许多节目创作团队在进行节目创作时,往往习惯于做加法,希望舞台上的节目表演与背景视频数字舞美分别承担更多的功能,以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但现实往往恰恰相反。舞台演出的特性决定了视频数字舞美为节目服务的定位,一个节目拥有多重功能的想法并不现实,如果要确保最终的演出效果,视频数字舞美注定要处于舞台节目演出的从属地位,而不能喧宾夺主。无论是视频色彩调性、运动速度、画面亮度,都要服从节目整体氛围的要求,确保节目内容和视频“用同一种语言”说话。
(3)视频数字舞美制作切忌求“大”求“炫”。目前,国内许多大型晚会主办方都追求场面的宏大以及数字舞美元素的新颖,这并无可厚非,但在实际制作中,一味追求“大场面”、“炫目感”并不等于好看。晚会的整体舞台氛围应讲究节奏感,能做到高低起伏,既有大场面,也有小意境才能吸引观众跟随节目的节奏持续收看,反之则会带来视觉疲劳的负面影响。总而言之,视频数字舞美在大型晚会中的运用在国内尚属于较新的课题,如何站在晚会整体效果的角度上研究视频数字舞美的运用,是未来数字舞美创新发展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