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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委托,就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采购演播厅灯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编号:LCG2013-78-51
二、招标内容:演播厅灯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甲级)证书”;
3.4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灯光资质证”。
3.5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完成过单项金额在20万元以上舞台灯光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6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7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8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通知,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参加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授权证明(仅限经销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甲级)证书,项目经理灯光资质证及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等证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时要求出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八、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招标人: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896856788
招标代理: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3858097718739718860